继母的明星闺蜜团(第1-500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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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不可以就好聚好散。

    虽然李嘉欣有些怀疑阿敏跟她家长生是不是有什么那方面的关系,不然为什么要这么照顾她便宜她?

    第一百九十章“天价”合约!

    周慧敏之前是签的外援部头合约跟歌星合约,虽然她是TVB儿童节目主持人出身,但她主要是在影视歌三栖发展,所以是跟很多TVB出身的成名明星一样,签了部头合约的。

    简单来说,就是在合约期内你必须参与拍摄TVB这边要求的影视剧,只要没有在合约中注明,无论什么题材类型,你都得无条件拍摄,同时因为签了歌星合约,所以在唱片演唱会方面的各项收入中必须要缴纳一定比例的抽成给TVB。

    好处自然也是显而易见的,你是TVB签约歌手,TVB的一些电视剧主题曲片尾曲就可能会交给你来唱,这些歌的质量很高,很容易成为金曲,同时在你宣传期的时候还能让你可上TVB各大综艺节目宣传造势,甚至会帮你打榜。

    最重要的自然还是靠山,港圈的环境很复杂,没有一个厉害的靠山,很多事不好说,名气越大就越危险,所以很多当红明星之所以愿意接受TVB的剥削,也有这方面的原因。

    现在的新合约给周慧敏的评级是A级,定位是影视歌三栖,全能明星,而不是单纯的歌手,每年都有影视剧方面的要求,在音乐作品方面要求并不多,某种程度上不是很支持她继续在歌坛发展,毕竟唱歌本身并不赚钱。

    团队方面自己组建,但是第一经纪人必须是TVB这边,简单来说,TVB不会直接派遣经纪人对你指手画脚,但在出现合约档期冲突的时候,是TVB的艺人总监她说的算,你那边的不算。

    而在分成方面就非常划算了,竟然只要30%的整体收入,虽然签的合约全部都得上报TVB,要征求TVB这边的同意才能签,私底下签了就算是违约,但确实是很划算,比之前丰厚太多了。

    不过自己运营自己的团队就有些坑了,这开销可不低,之前可是有在TVB这边领薪水的,现在没有了,不再算是TVB的员工,算是你自己养的人,每年的开销可不低。

    不过签约金跟配股方面的预计分红很给力,一共是三千万的签约金,每年预计是有上千万的分红,合约期为六年,等于是价值上亿的“天价合约”,如果是把五亿违约金算上,这合约就更值钱了,都快小十亿了。

    整体算下来这份合约肯定是远超之前,要没有李长生那边点头给予特殊照顾,怎么可能会如此丰厚,等于是签个字保证她每年至少能有两千万的收入。

    在2010年的福布斯中国名人榜里面,排名第一的是成龙,去年一年的总收入是超过了2亿人民币,排第二的是现如今的乐坛天王周杰伦,而排在第十的范冰冰是刚刚过了三千万人民币。

    周慧敏的这个收入,最保守的预估那也能排在前二十名,在四大天王里面都算是中游,跟歌神张雪友差不多,是比黎明黎天王都还要高出一些。

    虽然这个榜单存在很大的争议,但也在侧面证明了签下这份合约之后,周慧敏的咖位跟收入会提升多少,她当然不可能拒绝,看完合约后,直接签下了自己的名字。

    这样夸张的“天价合约”自然是很快就被爆了出去,直接就引得整个港媒跟港圈一片哗然,如果说之前的六叔是太过抠门,那现在这个李二少就真的是大方的有些令人发指了。

    一个王祖贤还不能说明什么的话,那现在又来了一个周慧敏,这家伙是真的要彻底解绑签约艺人的收入,难倒就不怕涨薪容易下降难吗?